索引号 | 000014349/2021-2902093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1-09-14 |
文号 | 暂无 | 是否有效 | 是 |
信息名称 | 《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强对流天气应对预案》解读 |
一、起草背景
6月17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强对流天气应对预案的通知》(应急厅〔2021〕43号)、7月28日《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强对流天气应对预案的通知》(黔应急〔2021〕21号)印发。根据文件精神和局领导的签批意见,研究起草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强对流天气应对预案。
二、主要内容
根据气象台发布的不同级别的强对流天气预警,组织相关县市、州直部门、局相关科室(中心)进行会商研判,根据会商意见采取发出风险提示、研究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应急救援、救灾救助、新闻宣传等相应的防范应对措施。
三、责任分工
应急救援服务中心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牵头会同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基础科、火灾防治和危险化学品监管科、安全生产协调科、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减灾中心等相关科室(中心)负责强对流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
应急救援服务中心负责与州气象台实时共享强对流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接入各级雷暴大风、冰雹、短时强降水等预警信号数据,共享气象信息决策支持系统、手机气象决策服务APP等,实时接收气象台推送的强对流天气预报预警信息负责强对流天气引发自然灾害风险研判预警信息制作,安全生产基础科、火灾防治和危险化学品监管科、安全生产协调科等相关科室负责强对流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研判预警信息制作。
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及时发出风险提示,督促州直有关单位、相关县市应急管理局,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减灾(科)中心要切实履行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灾情管理和灾害救援救助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