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贵州古枫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通告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7〕10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等的规定,现将经审核达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通告如下(第五十一批):
贵州古枫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期自通告之日起为三年。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