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通告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7〕10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等的规定,现将经审核达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通告如下(第五十批):
1.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2.从江县加鸠供销加油站;
3.从江县加勉加油站;
4.锦屏县启蒙加油站;
5.黎平县岩洞加油站;
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东南销售分公司从江八仙桥加油站。
有效期自通告之日起为三年。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