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编委办:
贵办《关于协助做好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答复工作的函》已收悉,经我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现提出如下答复建议:
当前,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州认真贯彻落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已建立起州、县、乡、村四级农村消防工作体系,从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应急救援等各方面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农村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明确了州、县消防经费分别按上年末户籍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2元、1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实行专款专用等保障措施。在乡、村两级建立起了多户联防、区域联防等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成立了村级防火安全小组,逐步建立起了志愿消防队伍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装备,确定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了档案管理、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和管理、鸣锣喊寨、消防安全检查、火灾扑救以及对精神疾病患者等特殊人员登记管理等农村消防责任,全面推行农村消防网格化管理。
农村消防工作是我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许荣莉委员提出的《关于组建农村消防管理机构的建议》提案,是对我州深化农村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我州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强化全州消防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我州进一步做好农村消防工作具有建设性的意义。
鉴于目前国家机构改革已经启动,从改革举措的适应性和长远性出发,为确保机构改革后农村消防管理体制高效、顺畅运转,建议在我州机构改革实施前,农村消防管理体制机制维持现状。
在我州机构改革实施过程中,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统揽和领导,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充分吸收许荣莉委员《关于组建农村消防管理机构的建议》提案中的有关建议,在机构设置、职责规定、人员编制等方面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支持,确保我州农村消防工作从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等全过程工作责任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在机构改革实施前,我局将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和州安委会办公室职责,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全力以赴为全州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黔东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