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4-03 15:29


2023年,州应急管理局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局党委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纳入《2023年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和全局干部学法内容。

(二)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中共黔东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制定《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做到年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使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局主要负责人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狠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主责主业,主动作为,全力做好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力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落实工作举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1.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根据应急管理领域法律、行政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按程序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形成《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3年版)》并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后进行公示。二是制定并执行《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三是严格执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倒查工作的通知》,对照权责清单逐一厘清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相对应的责任事项。

2.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常态化填报行政处罚相关数据,在州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和权责清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信息等全过程进行记录。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为新取证的执法人员及时配发制式服装,及时给执法科室配备笔记本电脑、红外相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做好执法硬件保障。三是印发《州应急局关于做好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常态化填报和统计工作的通知》,并加强对各县(市)应急管理局、局有关科室(中心)及所属单位的工作调度。

3.全力推行法制审核机制,提升精准执法效能。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实现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二是制定印发《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法制审核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明确法制审核的范围、主体、程序,对审核范围、送审材料、审查材料等进行细化和明确。三是法制审核小组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将法制审核制度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了法制审核监督纠错作用,为局机关作出决策、研究举措和改进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4.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一是印发《州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全面掌握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到发布的基本要求。二是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本部门历年来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情况向州司法局报备。目前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全部录入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5.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与刑事司法衔接。一是严格执行与州公安局、州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的《黔东南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依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合力。二是按照《黔东南州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各部门之间合作交流,总结协同办案的经验与方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领域行刑衔接工作。

6.落实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一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将1名公职律师纳入法制审核小组,参与合同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二是聘请2名在行政法领域有专业特长的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合同审查和法治宣传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顾问作用,有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7.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一是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贵州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裁量权基准》),确保在案件办理中能准确、熟练地运用条款、并在落实过程中注重证据收集、过罚相当等细节问题,充分体现执法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合理性。二是严格执行《裁量权基准》,精准把握裁量标准,并做到同案同罚、公平、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三是局法制审核小组将案件调查取证与《裁量权基准》结合起来,严格审查,确保处罚种类和幅度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过错程度相适应。

8.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月”活动新思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通过创新“三日三旬”、落地“十个一”措施,组织开展一系列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元的安全宣传活动,掀起了全社会学安全学应急的浓厚氛围。

9.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采取现场引导、电话服务、上门指导等方式引导企业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进行事项申请,提升实际网办率。截至目前,实际网办率已经达到70%。二是根据企业需求,提供预约服务、陪同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多种贵人服务模式,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根据贵州省县域营商环境评估政务服务指标,将没有特殊环节的22项许可服务事项由承诺件调整为即办件,承诺事项办理时限按照70%以上的要求进行压缩,依申请类事项办理时限压缩率达83.62%以上。四是严格按照《贵州省容缺承诺审批暂行办法》及容缺承诺清单进行容缺承诺审批,实行容缺受理事项26项。五是建立行政审批服务预警提醒机制,在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提前三个月向有关企业发送换证预警提醒信息或文书。

10.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是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年初制定印发《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黔东南州应急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全州应急管理系统和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按照年初计划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并将所有检查结果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1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印发《黔东南州应急救援总指挥部2023年工作要点》,建立卫健、公安、交通、水务、自然资源、水文、气象、应急、消防等多部门事故灾害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强化各类救援力量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共训共练,提高协同救援合力。二是印发《州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州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通知》,对本年度演练科目及完成时间进行安排部署。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回应国家、省应急管理部门视频点调,严格落实外出报批报备制度,保持联络通畅。四是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主题,利用“5·12”防灾减灾宣传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五是组织全州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校师生、社区(村)居民及广大社会公众登录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参加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活动。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过去一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还不够深入,执法过程中防范复议诉讼风险的能力还有欠缺,应急普法宣传工作不够等。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入新阶段。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按要求及时制定2024年监督检查计划和“双随机”检查计划,并严格执行;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各县(市)应急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着力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加强重大决策管理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严格履行社会公众意见征求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

(四)继续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普法长效机制,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法方式,营造良好的应急管理普法宣传氛围,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