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州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23-03-03 15:11

2022年,州应急管理局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全面依法治州的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全面依法行政,以严格执法为保障,对标对表、压实责任、积极作为,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有力助推了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2022年,州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依法行政,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努力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局党委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全面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扎实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后,州应急管理局根据州委、州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及时起草我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并经州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常务会议和州委深改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及时提请以州委办、州政府办名义印发。2021年12月23日,《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实施,为全面推进全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截至2022年9月20日,全州16县(市)均已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目前各项执法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进一步健全监管执法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不断健全州、县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类分级执法。州应急管理局按要求编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清单并进行公示。州本级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市)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自负责承担法律法规赋予本级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根据《州政府办关于对拟发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再次核对的重要工作提示》对州应急管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进行了核对和更新,更新后的权责清单涉及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168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事项13项,形成了《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权力清单和清单目录》,并报州人民政府进行公示。

(五)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正确行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针对具体违法行为,按照涉及的不同事实和情况进行合理裁量,确定应否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深入开展全州应急管理系统2022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2021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1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通报,有效提高了全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

(六)进一步完善执法方式。制定《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报州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组织局有关科室和所属单位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对未列入监督检查计划的其他企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同时,通过购买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开展“执法+专家”式执法,指导督促企业学法用法、查找隐患、加强管理、防范风险,通过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不断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促进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全面落实。

(七)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一是与州公安局、州法院、州检察院联合印发施行《黔东南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固化应急部门案件移送程序,实现行刑有效衔接。二是与州纪委州监委联合印发《关于补充细化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中加强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州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和协作配合机制。三是与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对13项具体违规违法行为及其他相关非法行为进行依法打击,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八)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2位律师作为州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审查、重大项目推进、合同签订中要求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州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审核把关及法律知识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真正让法律顾问成为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

(九)扎实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坚持将法制审查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不断健全法制审核机制,通过规范审核范围、完善审核程序、优化审核方式等扎实推动州应急管理局法制审核工作迈上新台阶,同时,明确8位同志作为州应急管理局法制审核人员,助推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州应急管理局共开展法制审核21件次。

(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完善网上权力事项,州应急管理局223项权力事项全部进驻贵州政务服务网,所有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及办事要素均在贵州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示。二是建立健全《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细则》,进一步提升了我州应急行业营商环境。三是在政务窗口实行容错收件和容缺受理机制,理清容错受理事项和材料清单并在贵州政务服务网上进行标注。四是制定《黔东南州应急局第一批事项办理“免提交”清单》,对清单内事项的申办材料实施“免提交”办理。五是建立行政审批服务预警提醒机制,建立健全证照到期换证企业信息台账,在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提前三个月向有关企业预警提醒,同时,深入企业开展许可服务工作调研,提供证照到期延期申请咨询服务及有关政策法规解读服务,主动提醒和帮助企业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保障了企业安全发展。六是启用并常态化运用在线身份认证、企业查询、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网上审批功能,适时做好双告知甄别和电子证照录入工作,实现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了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的信息惠民体系。七是推广运用贵州省“贵商易”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深化“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工作机制和任务清单,切实推进为企纾困政策落地落实。

(十一)加强法制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通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机关专题会、局干部职工例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知识培训,提高了州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的法制素养。二是充分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形式的普法活动。2022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州应急管理局紧扣活动主线,明确“四周”活动主题,以“周例会”形式清单式派发活动任务,多层次、多维度强化普法,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以及省60条、州68条细化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州应急管理局日常工作中,在监管服务中同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实现普法常态化。

(十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对应公开的文件、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事故调查报告等按规定通过“贵州省双公示系统”、“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网站、“黔东南州应急在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州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应急管理队伍运用法律思维和方法推动工作的惯性和敏锐度不足,整体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阵地需进一步巩固,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需进一步创新。三是部分监管对象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还不强,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差距。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一是强化带头人核心作用。州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始终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加强法治素养提升,自觉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提升应急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自觉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维护班子团结,真实干事,认真履职,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带头人和主心骨的作用。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组建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单位副职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科室(中心)具体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三是强化工作规划。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黔东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文件要求,印发《州应急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方案》《2022年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使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四是强化经费保障。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形式多样和效果提升,2022年,州应急管理局在法治建设宣传方面落实经费10万余元。

(二)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一是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重点内容,通过在党委会及全局干部职工会上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并积极开展研讨发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教育党员干部在学习的同时认真开展对照检视,引导党员干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法治意识不强、不依法依规办事的及时提醒、坚决纠正,不断筑牢思想防线。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中共黔东南州应急局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集体议事规则》,凡属重大事项,均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二是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州应急管理局结合单位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2022年黔东南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事项范围、承办主体、执行主体进行了明确,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州应急管理局明确局政策法规科为行政复议应诉承办机构,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州应急管理局从加强复议应诉学习、及时处理行政争议、注重纠纷协调、严格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等多方面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领导干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时限,注重相关文件的审核把关,没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行为。

(五)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州应急管理局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分别从执法资格、法律资格上推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落地见效。一是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截至2022年底,全局共有46人取得行政执法证,有17人正在进行取证培训。二是鼓励干部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目前州应急管理局已有6人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了法律资格证。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统筹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建设。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全局干部学法内容,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大力发挥应急管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二)深化普法,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性安全法制宣传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牢固树立依法治安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全方位、多层次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普法工作。三是通过各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多渠道向广大群众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提高群众守法、知法、用法水平。

(三)依法规范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和部门联合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要求,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规范权力运行。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四)创新执法方式,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以行政执法为主要抓手,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将普法与执法、服务相结合,对市场主体进行多方位的安全执法检查和指导帮扶,切实做到执法、服务两条腿走路,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既有量的增加,又有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