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3-22 16:46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财绩〔2024〕5号)文件要求,天柱县应急管理局安监股对2023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现就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省财政厅 省应急厅 省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下达 2023 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的通知》 (黔财资环〔202366 号)文件,下达天柱县的 2023 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共计 45 万元,该资金为天柱化工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天柱县大代白重晶石矿、天柱县中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河边高吊重晶石矿 2 家矿山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终端建设补助资金,每家矿山 22.5 万元。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对2023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投入4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5万元,用于天柱化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柱县大代白重晶石矿、天柱县中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吊重晶石矿2家矿山完成“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终端建设,提升矿山企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水平。

表1 2023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资金一般项目资金预算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分类

项目数

项目投资

备注

总投资

其中:中央投资

其中:省级投资

县本级

2

45

45



合计

2

45

45



(三)项目组织情况及实施进展情况

2024年3月15日天柱县应急管理局安监股组织相关人员对2023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自评。

已委托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第三方公司完成天柱化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柱县大代白重晶石矿、天柱县中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吊重晶石矿2家矿山完成“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终端建设,进一步提高矿山企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水平。

(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规定要求,2023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建设补助资金设立了产出、效益、满意度等3个一级指标,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等9个二级指标,以及相应的三级指标和指标值具绩效目标及指标如下(表2):

表2: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指标值设置情况表

2023总体目标

天柱化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柱县大代白重晶石矿、天柱县中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吊重晶石矿2家矿山完成“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终端建设,提升矿山企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水平。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重点非煤矿山视频监控子系统

≥2个


质量指标

验收通过率

=100%


质量指标

联网在线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项目或定额成本控制率

=100%


成本指标

重点非煤矿山视频监控子系统补助资金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矿山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效能

提高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二、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2023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完成情况、项目管理状况和实施效果,同时对项目涉及的相关政策从效率、效果等角度做出客观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中央支持地方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财绩〔2024〕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

3.《贵州省财政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程序及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包括三个阶段: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结果形成阶段。

1.前期准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财绩〔202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局指挥中心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2.组织实施。(1)核实数据。对2023年项目资金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2)查阅资料。查阅了2023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安排、资金管理、经费支出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3)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3.分析评价。完成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自评表,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和《贵州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暂行)》(黔府办发〔2009〕150号)等文件要求,紧密围绕项目绩效目标,结合项目特点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绩效自评以100分计,设预算资金执行率、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共3个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50%、30%、10%。在此基础上设立9个二级指标(预算资金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设9个三级指标。

三、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及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天柱县对2023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合得分70分,评价等级。具体评分详见附件1。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本次评价中设立的1个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8个绩效指标。主要绩效目标基本实现,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的实施具有可持续性。8个绩效指标中,完成了7个。具体情况详见表3:

表3:  项目实施指标完成情况表

2023(—2024)总体目标

2023(—202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天柱化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柱县大代白重晶石矿、天柱县中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吊重晶石矿2家矿山完成“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终端建设,提升矿山企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水平。

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天柱化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柱县大代白重晶石矿、天柱县中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吊重晶石矿2家矿山完成“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终端建设,进一步提高矿山企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水平。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情况说明

重点非煤矿山视频监控子系统

≥2个

2个


验收通过率

=100%

0%


联网在线率

=100%

100%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0%

100%


项目或定额成本控制率

=100%

100%


重点非煤矿山视频监控子系统补助资金

≤45万元

0

项目已建设完毕,等验收后支付

矿山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提高

达到预期目标


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效能

提高

达到预期目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建设补助资金应向县财政按需求申报,据实拨付,项目资金分配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分配方法全面、合理,不存在扣分情况。

(二)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

(1)财政资金到位率

2023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建设补助资金45万元,实际兑现资金4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到位时效

2023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建设补助资金”45万元,实际兑现资金45万元,资金到位时效100%。

2.资金安全

(1)资金问题

该项目资金在审计、纪检、监察、司法部门的报告以及财政部、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中不存在资金问题。

3.组织实施

(1)组织领导

2024年3月15日天柱县应急管理局安监股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23年2023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自评。

(2)管理制度

该项目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4.绩效管理

(1)制度建设

该项目绩效管理办法不存在设计缺陷。

(2)填报质量

该项目资金项目绩效指标按时、准确、完整进行了填报,并在时限内上报州级财政审核。

(3)报送时效性

该项目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材料都及时进行报送。

(三)产出情况分析

1.数量产出分析

对2023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投入4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5万元,用于天柱化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柱县大代白重晶石矿、天柱县中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吊重晶石矿2家矿山完成“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终端建设,提升矿山企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水平。

2.质量产出分析

    2023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建设补助资金使用合理合规,项目管理及质量控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产出时效分析

2023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建设项目已签订业务合作合同,已完成建设实施,待省级验收。

4.项目成本分析

    对2023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建设补助资金45万元全部用于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设项目支出,实现预期产出。

(四)效益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分析

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天柱化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柱县大代白重晶石矿、天柱县中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吊重晶石矿2家矿山完成“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终端建设,进一步提高矿山企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水平。

2.可持续影响分析

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天柱化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柱县大代白重晶石矿、天柱县中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吊重晶石矿2家矿山完成“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终端建设,进一步提高矿山企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水平。

(五)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群众对应急广播建设工作认可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天柱县应急管理局安监股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小组的作用,落实项目实施主体的能动性,全方位开展 2023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建设建设补助资金的评价,从决策情况到效益分析以及最后存在问题分析,为决策者提供有效的依据,绩效管理工作做到实处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专项资金制定管理办法和项目实施细则等制度不够完善。二绩效目标分解为绩效指标时,部分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绩效产出数量指标、及时性指标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有待提升。             

七、针对问题提出的建议

一是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场地,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加强相关人员对制度流程的学习培训,确保档案管理和流程管理达到要求。二是加强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绩效目标发生偏离的情况,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八、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总体来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很好。建议在今后的专项资金管理和绩效目标设定过程中,充分考虑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和相关建议。积极落实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工作,将绩效评价所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督促其对相关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并及时整改,并根据相关要求,将评价结果公开。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3年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