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从江县八当锰矿“8·30”较大事故教训,从江县委、县政府举一反三,痛定思痛。通过连续重拳出击,猛药去疴,以进一步深化和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载体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聚焦“立案起数、处罚金额、行政(刑事)拘留人数”三个核心指标,在全面排查,集中打击上取得新成效。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以来,到8月31日,从江县累计立案调查363起,累计处罚金额166.69万元,累计行政(刑事)拘留人数32人。“8·30”较大事故后,从9月1日开始,从江县紧盯“三个核心指标”,突出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工矿商贸、危化、烟花爆竹、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打非治违”,重拳出击,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截至9月27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从江县累计立案调查起数增加到465起,增加了102起,累计处罚金额增加到669.41万元,增加了502.72万元,累计行政(刑事)拘留人数增加到55人,增加了23人。较去年同期比,力度和成效前所未有,极大地震慑了在生产经营中的非法违法行为,持续保持了“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二是在责任压实、自查自纠上取得新成效。在9月27日刚刚召开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县委、县政府再次明确强调,20个县级包保乡镇(街道)领导作为常驻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督查督导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压紧压实20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政府(办事处)乡镇长(主任)属地管理责任,压紧压实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就在国庆节前,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和分管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并带队到各自行业、责任区域和辖区区域全覆盖密集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排除。牢记“8·30”事故之痛,进一步压实各行业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严格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四个一天”、“八个必须”机制,以最硬的措施重拳推进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用“打非治违”的最新成效检验安全生产责任压实是否到位。
三是在风险排查、隐患整改上取得新成效。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和精准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目前,经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精准研判,确定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61条,确保做到心中有数,管控到位。对国务院各督导帮扶组督导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工贸组“回头看”指出存在的8个整改不到位问题,从江县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提升整改质量,截至目前,国务院各督导帮扶组督导发现交办从江整改的所有103个问题已按时限和标准完成整改。对省、州以及县内自己督导发现的所有问题都坚持清单式交办,台账式管理、闭环式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