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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月度报告(2018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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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月度报告

(2018年第8期)



一、全州安全生产简要情况

据统计,截至2018年7月31日,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92起、死亡51人,发生较大道路运输事故2起、死亡7人。其中:道路运输事故84起、死亡46人;铁路运输事故4起、死亡3人;建筑施工事故1起、死亡1人;工矿商贸事故3起、死亡1人。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民航飞行、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行业未接到事故报告。

据快报统计,2018年7月份,全州发生一般道路运输事故3起、死亡3人,发生较大道路运输事故1起、死亡3人。

二、2018年8月份形势分析及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8月份,全州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旅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正处于生产经营活动旺季,暑期包括学生在内的各类群体出行增多,事故诱因增多,当前正值夏季主汛期,极端天气,季节性灾害频繁,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旅游等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迅速落实7月27日全国全省和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特别是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季节特点和事故规律,加强对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大隐患开展拉网式的排查,加强对强降雨、洪涝、地质灾害的预告预警;紧盯危化品、非煤矿山、尾矿库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矿区、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尾矿库坝区、周边山体、排土区的安全巡视和监测,加强对渡口、航道、公路、景区等监测和监控,做好防范应对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加强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及时有力有序处置各类突发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及防范措施建议

1.交通运输业。7月25日,我州天黄高速公路天柱匝道内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当前是全州各地旅游黄金期,旅游客流高位运行,人流、车流、物流大幅增长,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加,强降雨等极端恶劣天气也给道路交通带来很多不利因素。8月份,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易发、多发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复杂,要针对当前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暴露出的不足,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排查、精准施策、精准治理,深入持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切实提升全州道路交通事故防控水平。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加强安全形势研判。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信息互联互通,结合交通、旅游、气象等部门信息数据,特别是结合辖区8月份高温天气和各地少数民族民间节气、群众集会活动以及旅游景区景点客流运行等特点,应用公安交管和相关部门大数据平台,对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综合、全面分析研判,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切实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二是加强道路管控。要结合高温、强降雨天气、辖区道路特点,加强对多雨雾路段动态监管和巡查,强化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危险路段隐患排查,及时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提前安排警力在重要路口、关键卡点、事故多发路段,确保第一时间快速有效处置警情,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三是加强重点时段管控。 8月份,外来游客逐渐增多,加之暑期学生出游频繁,将会出现交通出行高峰。一要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广泛宣传夏季行车安全知识,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高温、强降雨天气安全防范知识。二要严厉打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要采取多种措施对超员超载、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危险驾驶行为,以及各乡镇农村云平台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和曝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现场督促整改、对重大问题进行跟踪挂牌督办。同时加强对车辆超员超载、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加强运输企业监控。将客、货运输企业动态监控纳入每月例行检查范围,严肃查处驾驶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农村客运车辆在三级及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严格执行“84220”停车休息制度和长途客车(具备接驳运输标识的客车除外)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制度。五是加强协作,互联互通。针对8月份天气情况、海拔较高路段多雾、湿滑等现象,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区域与区域之间要加强联勤联动,实现恶劣气候条件下事故预防、交通事故处置以及应急救援信息互通、责任共担、工作互动。六是紧盯薄弱环节,抓治理抓预防。将旅游热点区、多雨雾区域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通乡、通村公路,农村赶集车流、人流集中的地区列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重点。

2.消防安全。6月25日至7月24日,全州共发生火灾15起,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48.32万元,过火面积1308平方米。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上升66.67%,伤亡人数持平,直接财产损失上升29.59% ,火灾三项指数“两升一平”。从火灾原因特点分析:电气线路故障和自然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其中,有9起火灾是因电气线路故障引起,占总数的60%,2起火灾因自然引起,占总数的13.33%,共占总数的73.33%。从以上数据来看,7月份火灾主要以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的火灾为主。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狠抓工作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领导作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履职尽责、靠前指挥、真查实查,带头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专门盯,切实推进消防安全工作;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消防工作有人抓、抓出成效。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各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分析研究火灾防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同时针对火灾季节性特点,持续深入开展2018年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行动要科学制定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要重点强化人员密集场、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工业园区、农村村寨以及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三是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和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治理工作。公安、住建、商务、安监、工商、质监、电力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电动自行车和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要求,各司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整合各类力量,将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的监督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严防责任“空转”现象。

3.煤矿和非煤矿山。8月份是非煤矿山生产高峰期,同时各地强降雨、高温等极端天气增多,地下矿山易发生透水、地表水倒灌及冒顶事故,易引发尾矿库溃坝,露天矿山易发生坍塌事故、触电事故。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严格落实煤矿停建监管措施,加强动态巡查,严防关闭煤矿和小煤窑“死灰复燃”。二是加强汛期安全监管,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做好汛期“雨季三防”工作,全面评估和排查强降雨可能给矿井、采场、尾矿库等重点领域和部位带来的安全风险,严防淹井、地表水倒灌事故发生。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动态巡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强降雨期间停产撤人紧急处置措施。督促矿山企业全面落实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地下矿山要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加强尾矿库动态监测和巡查,严防溃坝事故。三是加强汛期安全生产24小时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切实做好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四是露天矿山要切实做好夏季高温防暑降温工作,避免高温日照曝晒、疲劳作业和防止职工中暑。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7月12日,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燃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当前是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生产高峰期,是事故易发、高发期,要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动态监控监测、设备检修维护、动火作业等关键环节的管控,严格办理动火作业手续,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可靠,严防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等情况发生,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季节特点和事故规律,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设施的检查,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防爆、防雷电、防泄漏措施。二是要加强化工企业生产运行特别是涉及高压、高热、有毒等重点工艺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监控预警,严防发生爆炸、泄漏等事故三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等环节安全整治,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全面、彻底排查危险化品安全隐患。四是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安全专项检查。五是深刻汲取“7.12”爆燃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抓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等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深化精细化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和自动化改造;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继续深化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的绘制等工作。

5.建筑业。8月份,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增多,部分工程因赶工期,土方开挖及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等风险也随之加大,各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前的岗前培训和技术交底、施工中规范操作及安全防护、施工后的维护保养,注意防范物体打击、强降雨、大风天气等。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定期组织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分包和劳务队伍的入场审核和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全过程带班监督管理。要督促建设单位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建议。监理单位必须严格实施安全监理,按规定对关键工序专项巡视检查和旁站。二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施工现场风险类型,加强安全管理,针对高处坠落事故风险,要对相应区域的临边、洞口、攀登、悬空和交叉作业部位等进行防护。针对基坑工程、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坍塌事故风险,要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必须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时由专人负责监控,并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和整改。三是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复杂地质条件下风险因素识别及控制方案等方面的工作,编制地质风险因素控制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论证审查后组织实施。隧道施工必须严格超前地质预报,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必须重新评估确认。软弱破碎富水、岩溶发育等易发生突水突泥隧道施工,必须提前探明周边地质情况,并相应采取加固、堵排水等措施。有限空间内施工作业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并控制火源。高瓦斯、瓦斯突出隧道内必须采用防爆设备。四是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严查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施工现场检查内容,对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工程项目在专项治理工作阶段内要实现检查“全覆盖”。五是扎实做好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立即督促有关企业排查汛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工程项目营地要科学选址,合理布局,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对易发生灾情的工程和营地等,要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建立风险台账,强化日常巡查,动态监控隐患变化,对于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尽快治理。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要立即将所有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切实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6.地质灾害防范。8月份,我州持续、大范围强降雨天气逐步减少。但是,我州仍处于主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概率高,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忌麻痹大意,要抓住现阶段降雨量少的机会,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巡查力度,抓紧对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的应急处置,查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机制,迅速组织力量,全面开展以人口居住地及周边为重点,到村、到组、到户,到所有重点部位、重要区域的隐患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各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要组织镇、村、组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按照《黔东南州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对已进入台账的原有隐患点,要掌握隐患的变化情况。各级政府、各防治成员单位要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风险的规避工作,严防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二是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国土、气象、防汛等部门要加快构建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健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数据传输、收集、分析、发布的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制度,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通讯电话进行互联互通,确保在第一时间各隐患点监测人员及时收到预报预警信息,落实监测应对措施,牢牢掌握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避险转移的主动性、主动权。各县市要密切配合技术单位做好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点相关工作,同时要加强协调、调度,切实做好自动化监测点建设过程中的服务保障工作。三是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各级政府、各防治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地质灾害值班值守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汛期值班工作领导和力量调配,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并做好信息报送等工作,遇有紧急、重要情况或重大险情灾情,要立即报告,并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7.水利工程施工安全。7月9日,云南省华宁县盘溪镇矣则河水库扩容改造工程矣则河老隧洞处施工的接管引水工程发生事故,造成5人死亡。8月份,我州进入主汛期,暴雨、高温天气增多,降雨范围广,降雨量大。一些在建水库水电站项目,施工企业抢工期、抢进度,危险源点多面广,安全隐患风险大,要强化项目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近期水利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防汛工作要求,加强在建水利水电施工项目督查检查力度。要建立水利建设项目清单,重点摸清项目管理总体情况和隧洞工程建设规模、施工进度、安全管理等情况,对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二是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包括骨干水源工程、大江大河治理项目、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配套改造、节水灌溉、农村小水电、水毁灾毁水利工程修复、山洪灾害防治等)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检查工程的防汛度汛以及高大模板、脚手架、渣场料场、施工场内交通、工程及营区地质灾害防治等,特别是含有隧洞、深基坑、高边坡、围堰等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的建设项目。通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三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完善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相关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加强应急值守,做到发现险情及时有效处置。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强化预测、预报、预警,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妥善处置。

8.旅游业。目前我州已进入主汛期和旅游旺季,受强降水、雷电等异常气候影响,可能诱发山洪、城镇内涝、泥石流、滑坡等灾害。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严格落实旅游经营者防汛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切实承担起游客游览、接待防汛安全职责。要按照汛期旅游规律和特点,突出抓好防暑降温、防雷防汛、防地质灾害为重点的汛期旅游安全工作。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处置险情和应急反应能力,全力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要加强与气象、国土、公安、交通、住建、林业、安监、消防等部门沟通协调,健全信息共享、抢险救援联动机制,各县市要做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衔接,并指导、督促旅游经营者制定完善防汛应急预案,特别是要完善优化山边、河边旅游景区危险区域游客疏散安置预案,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预设游客应急疏散引导线路,明确避险安置区域,细化防范机制和处置程序,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着力提高安全应急能力。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旅游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抢险救援。旅游经营者要服从救援抢险指挥调度,配合采取应急措施,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三是开展全面彻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市要指导、督促山丘区、河湖沿岸的旅游景区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处置。重点排查景区是否处于暴雨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雷电多发区等。要加强暴雨山洪、雷电、森林火灾等气象及其次生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设施防护工作,及时排除塌方、落石、道路损毁等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要通过设立警示标语、警戒线、围挡等警示标志和阻隔设施,并加强巡查,避免游客进入,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有内河、湖泊、水库等水上旅游项目以及漂流、登山、野外露营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县市,要指导景区管理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做好灾害性天气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助准备,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四是要督促旅游企业认真落实汛期旅游应急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和天气实况接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随时处置旅游突发事件。收到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汛情,如有恶劣天气可能影响游客安全时,要督促相关旅游企业及时采取关闭危险旅游景点、游览项目和疏散游客等措施,坚决杜绝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五是认真贯彻落实7月14日全省暑期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担当、强化督查检查、加强应急值守,确保暑期旅游安全。二要加强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游车船、出境游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着力强化预警提示、应急演练、安全宣传,从严打击旅游违规违法行为、全面高效落实旅游优惠政策、全力推进旅游标准化等工作。

9.其他行业领域。深入开展相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精准化排查、精准化治理,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城市燃气、易燃易爆、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校园安全、供电、供水、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迅速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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