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月度报告
(2018年第6期)
黔东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31日
一、全州安全生产简要情况
据统计,截至2018年5月31日,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64起、死亡35人,其中:发生道路运输事故61起、死亡34人;铁路运输事故2起、死亡1人;金属非金属事故1起,未造成人员伤亡。煤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其它、水上交通、民航飞行、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行业未接到事故报告。
据快报统计,2018年5月份,全州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道路运输事故4起、死亡3人。
二、2018年6月份形势分析及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6月份,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矿商贸、旅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入生产经营活动旺季,事故易发、多发。当前,全州各地进入主汛期,强降雨、雷电等极端恶劣天气增多,对交通运输、化工、矿山等工矿企业生产安全及重点工程施工安全带来诸多风险,地下矿山透水、尾矿库溃坝、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运、公路和铁路沿线洪水泥石流和滑坡等风险也随之加大,防范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当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隐患防范治理工作;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前作好防范准备。同时,6月份进入夏季高温季节,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和现场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要严格落实高温天气停产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罐区储存区、特殊作业、承包商安全及“反三违”整治,全面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深入排查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督导督查,强化值班值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重点行业领域及防范措施建议
1.交通运输业。进入主汛期,因暴雨引发的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容易造成道路坍塌、损毁,我州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普遍缺乏,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较高;我州是“百节之乡”,各种民俗风俗活动较多,赶集赶场频繁;货物运输、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客货运输持续高位运行。雨季安全风险、民俗活动安全风险和生活生产运输安全风险“三大”安全风险较为突出,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同时,顺风车、城乡滴滴打车、网约车等安全风险大;雨季公路工程的高边坡、深基坑、高填方路段、临崖临水路段、汛期桥梁施工等危险因素增加。要重点加强道路运输企业、水上交通运输航运船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等行业安全监管,加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加强城市交通重点管控,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精准分析研判。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沟通、对接,结合交通、旅游、气象、住建、农机、高速营运中心、各乡镇以及教育等部门相关数据,特别是结合辖区夏季气候变化和各地少数民族民间节气、群众集会活动以及旅游景区景点等特点和实际,并充分应用公安交管和相关部门大数据,对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综合、全面分析研判,研究部署具有针对性、有效管用的事故预防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切实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二是加强重点路段管控。要结合夏季天气、辖区道路实际,加强对多雨雾路段动态监管和巡查,强化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危险路段隐患排查,及时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提前安排值班备勤警力在重要路口、关键卡点、事故多发路段,确保第一时间快速有效处置警情,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三是加强重点时段管控。“六·一”儿童节和端午节相继到来,将会出现交通出行高峰。同时,6月份是旅游出行旺季,特别是周末自驾出行会有所增加。一是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广泛宣传春季行车安全知识,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恶劣天气安全防范知识。二是加强管控,严厉打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要采取多种措施对超员超载、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危险驾驶行为,以及各乡镇农村云平台应用、安全劝导站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和曝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现场督促整改、对重大问题进行跟踪挂牌督办。同时加强对车辆超员超载、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加强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将客、货运输企业动态监控纳入每月例行检查范围,严肃查处驾驶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农村客运车辆在三级及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严格执行“84220”停车休息制度和长途客车(具备接驳运输标识的客车除外)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制度。五是加强协作,互联互通。针对6月份天气情况海拔较高路段多雾、湿滑等现象,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区域与区域之间要加强联勤联动,实现恶劣气候条件下事故预防、交通事故处置以及应急救援信息互通、责任共担、工作互动,着力提升多部门协作、联动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六是重点将旅游热点区域、多雨雾区域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通乡、通村公路,农村赶集车流、人流集中的地区列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重点。
2.消防安全。4月25日至5月24日,全州共发生火灾23起,受伤1人,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50.8万元,过火面积3005.5平方米。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上升19.17%,伤亡人数增加1人,直接财产损失上升13.21%,火灾四项指数均上升。从火灾原因特点分析,电气和生活用火不慎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其中,有9起火灾是因电气线路故障引起,占总数的39.13%,3起火灾因生活用火不慎引起,占总数的13.04%,共占总数的52.17%。从以上数据来看,5月份,主要是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的火灾为主。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深入推进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一要加强工作统筹。各县市要根据《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对每一条任务逐一“过筛子”,精准分析夏季火灾防控底数、现状、进展等情况,查找防控薄弱环节,制定可控措施。二要把握工作重点。各县市要以宣贯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为抓手,着力推动旅游景区、木质村寨、文物古建筑、人密场所、易燃易爆和工业园区等六个领域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三要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以开展夏防工作为契机,结合年初目标责任书,推动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确保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到位。对照年初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倒排工期,大力推进市政消火栓建设、农村消防设施、大数据平台等工作。四要严格监管执法。严格落实“每日一查”和错时检查制度,紧盯“高低大化”高危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区域,重点查处违规操作、违章施工、违法经营等突出问题。旅游旺季,要加大景区周边小旅馆、农家乐等旅游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始终保持排查整治隐患的高压态势。五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网络、双微等媒体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发动基层组织加强老幼病残弱等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帮扶。加大微型站队员、保安员培训力度,提高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率。同时,协调各类媒体加大对政府挂牌督办、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曝光力度。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我州即将迎来省旅发大会、青岛上合峰会、“6·4”敏感期、全国高考、端午节等重要节点。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按照州政府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既定安保方案,全力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三是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一要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对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伍等消防装备器材配备情况进行清查,对缺失损坏的要及时补充配备到位。对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值班备勤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值班人员在位,值班秩序规范。二要完善联勤联动机制。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准备,进一步细化作战、指挥、保障力量编成,切实完善微型消防站、企业专职队联勤联训机制建设,切实提高初战控火能力。
3.煤矿和非煤矿山。6月份是非煤矿山生产高峰期,同时各县市、区强降雨、高温等极端天气增多,地下矿山易发生透水、地表水倒灌及冒顶事故,易引发尾矿库溃坝;露天矿山易发生坍塌事故、触电事故,同时易引发高温中暑。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加强矿山汛期安全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落实汛期事故预防措施。各县市、区要深入开展矿山企业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并确保检查全覆盖。地下矿山要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二是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切实做好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三是气象等部门要加强汛期气象预测预报预警,有关监管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动态巡查,认真落实停产撤人紧急处置措施,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坚决杜绝因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四是露天矿山要切实做好夏季高温防暑降温工作,避免高温日照曝晒、疲劳作业和防止职工中暑,督促工人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4.危险化学品。夏季高温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要加强化工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和生产监控,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防范措施:一是针对夏季高温多雨季节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设施的检查,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防爆、防雷电、防泄漏措施。二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化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杜绝违章行为;加强对现场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制定完善各项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尤其要完善涉及施工动火、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危化品仓储、危化品装卸运输、检修施工等各项特种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我州实际,重点加强硫化氢、甲醇、黄磷、乙炔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全过程管控。三是强化执法,整治隐患。要通过专项行动,发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问效,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
5.建筑业。6月份,全州各地进入汛期,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增多,部分工程赶工期,时间紧、任务重,工程土方开挖及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等风险等级大,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督查检查工作力度,各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岗前培训和技术交底、施工中规范操作及安全防护、施工后的维护保养。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突出抓好建筑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市要加强对辖区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施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同时督促好问题责任主体对照清单整改到位。经复查整改完毕的逐一销号,未按期整改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是抓好老旧危楼隐患排查。重点对人员密集的医院、学校、养老院等建筑和修建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楼、危楼等各类房屋的安全隐患开展排查。主要排查房屋重大结构安全、建筑物周边安全、房屋安全使用等情况。三是认真开展建筑机械隐患排查。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工地在用机械特别是起重机械的检查,复工前要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季节性维护保养和月检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重点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基础、机械和基础的连接固定、保险和限位装置等关键部位的检查,使设备保持稳定、灵敏、可靠、牢固,确保作业机械安全性。在使用过程中要落实好日检制度,确保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四是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及市政公用设施、风景名胜区、老旧危楼等方面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五是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加强对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场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上岗前按工种、施工特点重新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六是加强“端午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市要做好“端午节”期间巡查、检查、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相关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6.地质灾害防范。6月份正值主汛期,根据气象部门预报,6月上旬和下旬我州将出现强降雨天气,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各县市、区要深刻吸取2017年四川茂县叠溪镇“6.24”山体滑坡教训,认真查找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落细、落实。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到重要议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督促落实。要将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落实到最基层的单位和责任人,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严密监测,真正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保障到位。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从我州近几年地质灾害形势分析来看,每年主汛期都发生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各县市、区要深刻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准落实防治工作责任。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黔东南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层级管理规定》和5月25日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全面落实好地质灾害巡查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三是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加大排查力度,加强对学校、寨村等人口聚集区,交通沿线两侧,旅游景区,各类园区,矿山采掘区及尾砂坝(库),堆渣、弃土及填埋场,水电站库区周边,以及已建、在建各类工程边坡开挖形成的高陡边坡的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按照《黔东南州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落实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两卡”,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各级政府、各防治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汛期值班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汛期值班领导和力量调配,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督促抓好值班工作落实。值班人员要坚持到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加强信息分析研判,遇有紧急、重要情况或重大险情灾情,立即报告并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7.水利工程施工安全。6月份,我州进入主汛期,极端暴雨天气增多,降雨范围广,降雨量大。一些水利工程项目,特别是在建水库水电站项目,施工企业抢工期、抢进度,危险源点多面广,安全隐患风险大,要强化项目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近期水利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及5月31日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要求,加强在建水利水电施工项目督查检查力度。要建立水利建设项目清单,重点摸清项目管理总体情况和隧洞工程建设规模、施工进度、安全管理等情况,对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二是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包括骨干水源工程、大江大河治理项目、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配套改造、节水灌溉、农村小水电、水毁灾毁水利工程修复、山洪灾害防治等)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检查工程的防汛度汛以及高大模板、脚手架、渣场料场、施工场内交通、工程及营区地质灾害防治等,特别是含有隧洞、深基坑、高边坡、围堰等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的建设项目。通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三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完善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相关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加强应急值守,做到发现险情及时有效处置。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强化预测、预报、预警,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妥善处置。
8.旅游业。目前,我州已进入主汛期和旅游旺季,受强降水、雷电等异常气候影响,旅游景区容易发生山洪、泥石流、雷击、冰雹等灾害,严重威胁游客人身、财产安全。要与气象、交警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天气、交通情况,并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信息,提示游客有针对性的选择出行路线。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严格落实旅游经营者防汛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游客游览、接待防汛安全职责。按照汛期旅游的规律和特点,突出抓好防暑降温、防雷防汛、防地质灾害为重点的汛期旅游安全工作。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处置险情和应急反应能力,全力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要加强与气象、国土、公安、交通、住建、林业、安监、消防等部门沟通协调,健全信息共享、抢险救援联动机制,各县市要做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衔接,并指导、督促旅游经营者制定完善防汛应急预案,特别是要完善优化山边、河边旅游景区危险区域游客疏散安置预案。要设立明显警示标牌,预设游客应急疏散引导线路,明确避险安置区域,细化防范机制和处置程序,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着力提高安全应急能力。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旅游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抢险救援。旅游经营者要服从救援抢险指挥调度,配合采取应急措施,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三是要对景区内经营场所、服务项目和设施设备等开展全面细致的防汛安全检查。各县市、区要指导、督促山丘区、河湖沿岸的旅游景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处置。重点排查景区是否处于暴雨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雷电多发区等,要加强暴雨山洪、雷电、森林火灾等气象及其次生灾害易发的旅游景区设施、设备防护,及时排除塌方、落石、道路损毁等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要采取设立警示标语、拉警戒线、围挡等措施,并加强巡查,避免游客进入,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有内河、湖泊、水库等水上旅游项目以及漂流、登山、野外露营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县,要指导景区管理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灾害性天气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准备,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四是加强对旅行社的安全教育培训。导游人员要加强对游客汛期出行安全教育和指导,禁止组团到正在发生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地区旅游。五是督促旅游企业认真落实汛期旅游应急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和天气实况的接收工作,做好各种应急准备。要与气象部门保持互联互通,要密切关注汛情,如有恶劣天气可能影响游客安全时,要督促相关旅游企业及时采取关闭危险旅游景点、游览项目和疏散游客等措施,坚决杜绝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9.其他行业领域。深入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精准化排查、精准化治理,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易燃易爆、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校园安全、城市燃气、供电、供水、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按照5月31日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请各县市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乡镇及生产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