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地处贵州省东南部,位于黔东南州东部。全县辖15个镇,有115个行政村(社区),总面积1619.14平方公里,总人口23.93万。辖区有非煤矿山32家,其中露天矿山27家、地下矿山5家。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监管难、责任大是锦屏县非煤矿山的鲜明特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锦屏县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全面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安全监管用“新招”,提升监管能力
为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常抓不懈,锦屏县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实施企业全员责任制,落实“一岗一清单”制度,着力解决生产一线安全责任落实问题,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要求合理安排员工工作强度和劳动量,严禁交叉作业、混岗作业;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事故易发作业,严格执行危险作业许可制度,规范作业安全条件和审批程序,落实现场监管和应急处置措施。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在建成双重预防体系的基础上,都建成视频监控平台,对各自企业的采面、边坡、台阶、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实时视频监控探头全覆盖。针对全县非煤矿山“分布散、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懂不会管理”的现实状况,县应急管理局采取“执法监管+指导服务”的工作方式,积极助力企业解决存在的困难,用心用情用力当好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员、当好企业长足发展服务员,在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体现应急管理人的担当。同时,定期对矿山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能力测试,加强安全技能培训,引导全县矿山企业负责人懂法规、懂安全、懂管理、懂责任。目前,全县 家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均为100%。
二、隐患治理出“实招”,严查严控把关
严格复工复产帮扶服务,每年年初,县应急管理局制定《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对申请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企业,组织业务人员实地现场查看,重点查看有无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重要设施设备是否检验检测;生产矿山生产系统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基建矿山是否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建设;是否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按要求组织演练等,帮助开工企业查找问题、督促企业整改问题,严格实行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批准制度。坚持安全隐患广度排查、深度治理,实行安全隐患周排查周治理制度,制作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表,内容涵盖排查时间、排查人员、排查问题隐患、隐患描述、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做到生产安全隐患常排查、滚动排查、反复排查,及时严密化解管控重大风险隐患。同时,建立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定期会商机制和资格条件联审机制,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由自然资源、公安、应急、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参与,会商研判非煤矿山突出问题,审查安全资格条件,依法重拳打击无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开采、私挖盗采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累计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非煤矿山1家,从根本了铲除了重大风险隐患,确保了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责任落实下“狠招”,强责严责明责
严格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县应急管理局强化执法监管,每月对非煤矿山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铁心铁腕铁面依法处置违规违法生产行为,强力推动矿山企业扛稳扛牢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全县非煤矿山累计停产整顿 6家,行政处罚1家,罚款2万元。要求非煤矿山企业改善本质安全条件建设,大力淘汰更新落后设备、工艺。切实增强了企业守护安全、保护生命、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辖区内每处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确定县、乡、村三级矿山安全监管单位部门负责监管的矿山名单,对停建矿、技改矿、基建矿、生产矿等所有类型的矿山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切实解决安全监管责任不明确、层层下放和“谁都监管、谁都不负责任”等问题,突出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及时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研判会商,指导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工作,部署针对性防范措施,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整合资源力量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