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期多起燃气事故教训,防止燃气各类事故发生,近日,天柱县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州、县燃气安全会议精神,多举措开展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组织召开燃气行业特种设备及燃气灶具整治工作部署会。分管领导传达了省、州、县城镇燃气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按照燃气整治方案中明确的部门职责,各相关股室、大队、分局密切配合加强对燃气行业特种设备及燃气灶具的监管,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查处。
二是行政约谈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和天然经营单位。对天柱县兴隆液化气有限公司、天柱县兄弟液化气站、天柱县新昆天然气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行政约谈,要求企业要依法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燃气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行为、液化石油气充装行为,当场签订了行政约谈记录。
三是开展燃气压力管道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天柱县新昆天然气公司严格落实公用燃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要求其立即对全县所有铺设填埋的公用燃气管道是否检验、注册登记进行排查清理报送我局备案,我局执法人员对照公司自查上报燃气管道的安装告知手续及监督检验报告进行了一一核对,发现问题2处,下达监察指令2份。
四是开展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液化气充装站充装资质、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否依法使用、安全附件是否校验以及人员资质、充装记录、气瓶充装追溯体系等情况,要求充装站要加强非自有产权气瓶的清理,及时向县市监局提供非自有产权瓶的报废手续,对未能提供检验报告气瓶不得进行充装和投放市场。此次对2家液化气充装站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天柱县液化气充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