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

个人中心 | 无障碍| 关怀版

站内搜索:

搜  索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为依法严惩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州范围内从重从快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存在下列安全生产犯罪行为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1)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2)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3)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四)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八)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九)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因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隐瞒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
      (十一)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致使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燃气、石油成品油、特种设备、易制毒化学品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买卖的物品,情节严重的;
      (十三)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情节严重的;
      (十四)其他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行为。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消防、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及工业园区、民爆物品、旅游、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特种设备、学校、食品安全和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鼓励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报警电话“11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等方式积极提供、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有功的实名举报人员,依照《贵州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给予3000元—30万元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予以严惩。
      五、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有本通告第二条所列安全生产犯罪行为的,应当主动到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有第三条所列安全生产行业领域违法行为和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当主动停止并纠正违法行为,同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说明情况,配合调查,接受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或到案说明情况,不彻底交代违法犯罪事实和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  黔东南州公安局  

                 黔东南州司法局  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