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

个人中心 | 无障碍| 关怀版

站内搜索:

搜  索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黔东南州应急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2019年,黔东南州应急局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积极履行应急管理工作职责,为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好转、防灾减灾及应急救援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州应急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工作

成立了州应急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具体指导、协调办理相关工作,将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责任落实到科室,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安。

二、规范行政执法和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一)依法编制、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根据机构改革的进程,结合“三定方案”有关规定及相关职能划转情况,我局积极与州委编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充分沟通协调,及时依法编制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9年8月5日,《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州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告》公布后,我局及时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门户网站上公布,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等。我局各类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212项,其中行政许可类7项,行政检查类2项,行政处罚193项,行政强制类2项,行政奖励类1项,行政给付类1项,其他权力类6项。

(二)严格按年度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机构改革组建州应急局后,州应急局及时编制《州应急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报请州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并严格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过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三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在“阳光下操作”,更好维护当事人、执法人员合法权益,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安。2019年计划执法检查企业52家,已实施执法检查39家,责令限期整改23家,对贵州鸿辉木业技术有限公司、三穗县恒峰矿业有限公司、从江县登阳锰业有限公司丙妹镇銮里村尾渣库等6家逾期未整改隐患企业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停业停产2家,行政处罚21.9万元。

(三)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推动执法检查工作。为进一步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式,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的落实。州应急局必须完成的年度执法计划(52家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州安全生产 “两库一单”(即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双随机”监管执法工作6次,随机抽取监管执法人员21人次、随机抽取生产经营单位8家次,已实施检查8家,共发现事故隐患5家,责令限期整改5家,并将执法结果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布

(四)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2019年,完成了镇远县贵州省西秀电冶厂2018年“10.19”较大灼烫事故和岑巩县贵州茂盛电器有限公司“8.22”较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州人民政府均已批复结案。其中,贵州省西秀电冶厂“10.19”较大灼烫事故,实施事故行政处罚82.7万元,撤销主要负责人职务2人,给予政务警告2人、诫勉谈话2人,责成2个责任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将贵州省西秀电冶厂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贵州茂盛电器有限公司“8.22”较大火灾事故,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1人,行政处罚(单位)2家,行政处罚(个人)3人,处罚金额合计117.9万元,撤销主要负责人职务2人,给予党纪政务警告2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及责令书面检查(个人)6人,责令书面检查(单位)4家,将贵州茂盛电器有限公司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此外,根据州政府领导的指示,依法组织对黎平县肇兴镇归公村“10.12”较大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加强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

2019年,受理审查镇远茂源实业有限公司不服镇远应急局事故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办结并出具了《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办理桂林通达物流有限公司临桂分公司与原从江县安监局、原州安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2019年9月,州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已终审判决,维持了原从江县安监局的事故处罚决定和原州安监局的行政复议决定。

(六)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和提高服务效率。

制定印发《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暂行规定》和《州应急局关于调整驻州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窗口人员、事项及有关授权情况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我局应急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服务,优化政务服务及营商环境。将我局涉及的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都纳入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和窗口办理,并优化一次性告知,对没有法律规定必须提交的材料进行清理并予以取消,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能线上网上查询的资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将涉及变更企业名称、单位地址、经济类型、主要负责人等内容的4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4个子项由承诺事项优化调整为即办事项,窗口人员当场进行审查,窗口现场完成制证、颁证。

2019年,我局驻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共受理各项行政审批件213件,办结 201件,未办结12件(其中,危险化学品152件,批准138件,不予批准2件,未办结 12 件。烟花爆竹4件,批准4 件。非煤矿山57件,批准57件。

(七)开展专项督导整治,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根据《黔东南州应急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安排,我局于7月至11月期间,在全州应急管理系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解决监管执法缺担当、能力素质不适应、工作作风不扎实、执法态度不坚决、执法措施不过硬、执法方法不得当、执法行为不规范、监管执法不严格、执法理念有偏差、监管执法表面化、执法文书不规范、重检查轻处罚严重等12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避免出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简单化和“一刀切”等简单粗暴执法的情况,进一步规范、提升全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及水平,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切实把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推向新水平,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州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019年以来,州应急局利用党组中心学习会议、党支部学习会议、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比武、大落实”活动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等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指示批示精神,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一)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业务提升培训。

2019年,黔东南州应急局组织全州应急系统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参加省应急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业务培训7批次,其中新取证3批175人,复训取证4批104人。

(二)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2019年以来,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工作,努力提高生产经营单位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和技能,提高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能力。2019年,共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金属冶炼等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培训考核22班1486人次,主要负责人642人次、安全管理人员844人次。

(三)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印发《关于印发<黔东南州 2019 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黔东南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安办〔2019〕61号)和《关于开展 2019 年凯里地区“安全宣传咨询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黔东南安办〔2019〕63 号)对全州“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日宣传活动、应急救援演练、举办安全知识讲座、邀请专家问诊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期间,全州共开展主题宣讲和法律法规宣传讲座148场,举办安全发展论坛2场,开展警示教育32场,组织应急预案演练21场,开展助力减灾扶贫活动23次,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46次,“责任落实专题行”宣传报道2 篇,曝光反面典型5 起,危化品企业专家会诊26家次,危化品企业明察暗访38家次,危化品企业推广宣传经验38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题行”活动1143家次,安全生产黑名单通报7家次,开展“企业岗位达标专题行”活动35家次,活动新闻宣传报道120余篇,参加危化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27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在全州形成强大声势,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氛围。

四、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由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州应急局相关职责划转仍存在部分不明确,不彻底,再加上中央及省里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未及时制定修改,而改革后,从中央到地方的应急管理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未形成统一标准,各有出入。导致州应急局工作职责在某些领域界定不清,与相关部门的“防”与“救”、“统”与“分”上,还存在协调不畅等问题。

(二)州应急局法制工作人员少,目前我局政策法规科加挂行政审批服务科,业务量大,窗口及抽调帮扶工作人员多,实际在岗人员少,制约了全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督查检查质量和效率。

(三)安全生产的行政审批均涉及高危行业,工作风险高,专业性强,大部分行政审批事项要现场核查,以及组织专家评估评审,办事时限较长、流程较繁琐。

(四)州应急局编制、人员不足,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推进比较苦难,成效差于预期。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

(一)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高法律专业人员的配备,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安的专业水平。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突出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提升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质量。

(三)认真对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减灾防灾救灾相关法律法规,梳理、清除不适应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减灾防灾救灾形势发展需要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

(四)深化应急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提高审批质量,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