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和《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要求,全力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各项工作落细落实,4月16日,州应急局副局长徐一兵到黄平县开展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工作调研。县应急局有关负责同志陪同。
为全面把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实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徐一兵先到黄平县应急局了解全县各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立工作开展情况,再深入谷陇镇宏发炮火厂、黄平县雷打岩水泥用石灰岩矿等企业实地了解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激励机制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并对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徐一兵指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激励机制有利于调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员工积极性,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落实,是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一要咬定目标抓落实。确保在2025年6月底前,非煤矿山、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电力等14个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2025年底前,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二要细化任务抓落实。聚焦报告内容、报告途径、核查整改、奖励资金、实施奖励、正向激励、结果运用、宣传培训等重点内容,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三是强化措施抓落实。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内部报告和外部举报的有效衔接,做好过程监督和指导服务,对工作落实不力或推进滞后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