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多部门携手出台新举措 强化气象探测设施统筹规划与资源共享
近日,黔东南州气象局携手州国家安全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及州应急管理局,共同颁布了《黔东南州气象探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此举旨在深化黔东南州气象探测设施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气象探测设施的合理布局与高效运行,实现气象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共享共用。

《管理办法》作为黔东南州气象探测设施管理领域的一项重要指导性文件,全文共计十一条,内容翔实且全面,涵盖了制定目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职能职责、技术标准等多个核心要素。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黔东南州在气象探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与资源共享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全州气象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管理办法》明确界定了各相关部门在气象探测设施建设与管理中的具体职责,确保了气象探测设施在规划、建设、运行等各个环节均有明确责任主体,有效避免了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同时,该办法还强调了气象探测设施布局的合理性,要求根据黔东南州的实际地理、气候特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规划气象探测站网布局,提升气象探测的精准度和覆盖面。

在资源共享方面,《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完善的气象数据共享机制,打破了部门壁垒,促进了气象数据的开放与利用。这不仅为气象服务水平的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还为防灾减灾、环境保护、农业生产等多个领域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和科学依据。
此外,《管理办法》还高度重视气象探测设施和气象数据的安全保护。明确要求加强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防止设施遭受破坏;同时,建立健全气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气象数据泄露和滥用,确保气象探测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和安全性。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凌忠云
编辑 余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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