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安全生产“双排”能力大提升攻坚行动和“双清单”隐患排除专项治理为抓手,紧盯“三个环节”三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护航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黔东南州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起数同比下降63.89%,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9.29%,保持持续“双降”良好势头。
一、紧盯工作落实,压实“四个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排除“双排”能力大提升攻坚行动,着力压实“四个责任”,从源头上抓牢治理。一是压实党政统筹责任。建立州委、州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时担任安委会主任的“双主任”责任制。实施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谈话提醒机制,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员考察的重要内容。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双清单”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述职内容。二是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级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具体机构和人员,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制定《黔东南州党政部门和安全生产成员单位及中央、省在黔东南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印发《关于加强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厘清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网约车、共享单车、大数据等14个新业态安全监管,实现安全责任“全覆盖”。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黔东南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安全责任清单覆盖每个层级、所有岗位,同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四个一天”工作机制(生产经营单位每天上班前由管理人员对车间和班组集中开展安全提醒;每周最后一天,开展一下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纳入“双控”系统;每月最后一天,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分析培训会,并组织安全考试;每季度最后一天为企业安全生产演练日,组织员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演练活动)为重要载体,推动清单事项、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四是压实社会共治责任。创新探索“信息化+基层治理”工作模式,通过深耕“五好”网格,全面落实安全网格管理服务,推进落实农村家庭主体责任“十个一”措施,对生产经营单位、九小场所、地质灾害点以及“小渡口、小电站、小矿山”等小散远单位全面纳入日常安全监管,推动常态化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监管、社会协同、村居自治、企业和家庭主责”的共建共治共享应急管理工作格局。目前,全州应急网格累计排查问题隐患47127项。
二、紧盯隐患管控,推动“五个覆盖”。聚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以安全隐患“双排”能力大提升和“双清单”问题整改动态排除专项治理为抓手,重防强管,守好安全生产“基本盘”。一是宣传教育全覆盖。印发《黔东南州安全生产“大宣传”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81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9.9万余条,开展宣讲近1万5千余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164万余人次。借助“四周三日”精心安排“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契机,累计开展轮训培训、专题研讨、主题宣讲等900余场;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1200余场,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200余场,参与人数达23万余人次;组织开展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300余场,参与人数达8万余人次。精心策划摄制《生命之鉴·警钟长鸣——黔东南州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在全州各类媒体平台广泛播出。对农村140万余户全覆盖开展“敲门行动”,做到户户提醒、户户见。二是隐患排查全覆盖。成立以州长为组长、常务副州长为常务副组长、各副州长为副组长,州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州安全生产“双排”工作领导小组,紧盯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场所和薄弱环节,全面推进“双控”体系建设智能监管、企业主体责任、部门安全监管、家庭主体责任、乡村基层应急能力“五个大提升”,巩固提升“1+2+15”方案专项整治成果。目前,全州排查企业、场所、农户等109万余家次,排查各类隐患5.4万项。三是安全体检全覆盖。采取分组开展、全面起底,分级建账、逐项分解,分类施策、精准整改的方式,通过“州安委办带队、部门业务骨干和安全专家参与”的模式,对重点县(市)以及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燃气、交通安全、防汛抗旱及地灾防治等9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靶向问诊、定向体检”式安全检查,解决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有效提升安全防范水平。目前,共帮助发现安全问题隐患780项。四是监督管理全覆盖。借助安全生产“双排”能力大提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系列行动,全领域、全覆盖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同时结合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省州督查反馈问题全面建立整改问题隐患“双清单”压实“双责任”,目前全州共建立问题隐患“双清单”5932项。推进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全州2371家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预防体系,推动企业风险自排、隐患自改、责任自担。目前,相关生产企业已建立问题隐患“三张清单”27.6万项。五是打非治违全覆盖。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为抓手,严厉打击整治消防、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等14个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应急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发布关于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加强法治联动。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今年3月以来,全州共查处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11010家次,查处超许可生产经营25025家次,查处其他非法违法行为96335家次,立案调查5424起,吊销证照1488 份,停业整顿企业542家,关闭取缔企业(场所)27家,行政处罚金额6854.65 万余元,行政(刑事)拘留614 人。
三、紧盯问题治理,建立“六个机制”。聚焦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治理,着力强化“六个机制”,推进铁腕治理和源头治理和事后警示教育。一是建立“全覆盖”包保机制。建立重点企业、高危行业联系包保机制,各县(市)明确县级领导对本辖区内重点企业安全生工作进行包保并定期开展走访,有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对危化、矿山、冶金、燃气、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由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按照管理层级对相关生产企业逐一落实干部包保制度,落实常态化监管检查。以村居、社区为基础单元,按照街巷定界、幅度适中、全域覆盖、便于管理的原则合理划分应急管理网格,每个网格明确1名网格长,并按照“1+N”模式充实网格履职力量,对农村消防、道路交通、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工作的落实“包隐患排查、包安全宣传、包紧急撤离、包信息上报”的四包责任,实现全覆盖责任包保。二是建立“穿透式”检查机制。持续推动州领导带队的16个督导组、州直部门牵头的16个督战队、州8个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州32个专项检查组继续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聚焦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安全生产“双排”能力大提升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问题隐患整改清零行动等重点工作任务,实行“一张任务清单、一轮暗访督查、一期情况通报、一份整改清单、一次回头检查”的穿透式、闭环式督导检查,切实拧紧压实各环节安全责任链条,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三是建立“常态化”曝光机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联合州委宣传部、州融媒体中心设立《安全事故隐患曝光台》专栏,结合暗访检查、督导检查情况定期曝光安全隐患,形成“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州受警示”的常态化曝光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曝光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263次1255条。同时,将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曝光与安全监管执法、打非治违紧密衔接,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提升曝光机制质效,有效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四是建立“闭环式”督办机制。出台《黔东南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黔东南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及治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全面落实一般亡人事故督办和挂牌督办,推行重大风险隐患督办制度,推行火灾事故对县市、乡镇、村寨挂牌整改和事故问责跟踪督办,着力推动全州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的管控治理,今年以来州安委会共督办交办问题隐患2532项。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出台《黔东南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突出对安全风险防范不力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县(市)、部门进行警示约谈。2021年,警示约谈企业2248家次,约谈主要负责人4475人次。建立与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对构成违法违纪或构成刑事犯罪的隐患整改不力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五是建立“零容忍”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对企业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营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进行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纪依规依法从严从快追究直接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建立亡人事故责任倒查、综合整顿机制,全面查找事故原因、安全监管薄弱环节,通过挂牌整治、停业整顿、行政处罚、追责问责等综合方式倒逼企业落实整改整顿。六是建立“长效化”整改机制。建立健全“1个亡人事故+1现场整改会”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本质安全,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县(市),由州级安委会或安委办到县(市)召开现场整改会,对一般亡人事故,由县(市)安委会或安委办到乡镇或企业召开现场整改会,逐一调查分析查找原因,实行限期整改、到点验收,凡是整改不到位的坚决追究问责,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到位,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较大事故和敏感一般事故一律倒查州直行业主管部门的履职情况。今年以来,已召开10次一般事故现场整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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