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企业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黔东南州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持续聚焦重点,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聚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是否到位。雷山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雷山县城北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雷山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对该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分别处以2万元合计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是聚焦施工过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丹寨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丹寨县南皋乡脚高坡铅锌矿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矿山副井内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开展施工,其行为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丹寨县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依法依规给予该矿山罚款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三是聚焦操作流程是否符合规范。凯里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凯里市虎庄加油站在进行汽油泄油作业时,未按规范停止汽油加油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存在安全隐患。凯里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有关规定对凯里市虎庄加油站给予警告,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1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是聚焦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施秉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施秉县腾飞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安全培训不到位、未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建立安全设施台账和日常维护记录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施秉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给予1万5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2022年以来,黔东南州各级应急部门已组织开展执法检查220余次,执法检查始终坚持不让一个隐患从眼皮底下溜过,绝不能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给予打击,决不姑息,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见芽就掰”的高压态势,让违法违规行为无处藏身,达到“一企受罚,多企受教育”的目的,实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企业安全发展。